上海私家侦探公司 收集过错证据的种类
2016-04-18 10:41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目前没有“婚外情”的法律概念。我们认为,所谓“婚外情”是指已婚人士与配偶之外的异性发生的某些违反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忠实义务,并产生不同程度身体接触的行为。有学者认为,广义的婚外情应分为四个程度层次:

1、关系暧昧,即男女关系超越一般朋友程度,但具体已到何种程度证据不足。

2、婚外性行为,即男女关系有性行为。

3、同居,男女双方已以共同生活形式在一起居住。

4、重婚,指男女双方已以夫妻名义或夫妻表象在一起稳定居住。

上海私家侦探公司提示收集过错证据的种类: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是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因此,收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是必要的。那么,什么是“过错”呢?从实践中看,过错一般是指另一方有婚外情、同居、家庭暴力、不良恶习、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制造伪证等等行为。

离 婚案件虽然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但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证据不好收集,或不知从何下手。但民事 诉讼的审理原则却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一方不能在举证期限内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或自己的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 此,如何在离婚案件中收集证据及运用,就成为当事人甚至是律师尤为注重的问题,特别是举出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对于争取自己的更多权益,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